1、每学期第一周内,任课教师应将安排的上机实习计划,提交给教务处实践管理教学科。
2、需要安装软件的教师,应提前一周与机房的工作人员联系进行安装。对于临时安装软件的要求,原则上机房不能同意,由此影响教学试验,由任课教师自己负责。
3、 如教学计划有变更,应提前一周将相关的变更手续(教务处实管科的变更申请单)交到机房办理有关事项。
4、 因教师没有及时到机房办理变更手续而导致的教学秩序混乱,设备故障、设备丢失等,应由教师负主要责任。
5、 对于临时(非计划内)安排的上机,任课教师应提前一周到机房进行登记。本周内临时安排的上机试验,原则上机房不进行安排。
6、 任何有关教学计划的变更,都必须由任课教师到实管科办理变更手续,机房将依据教务科的通知进行变更。一切口头通知的变更均不能作为依据。
7、学生进入机房须携带本人学生证,并服从有关人员的查验。注意衣着整洁,仪表端庄,严禁穿背心,拖鞋者入机房。
8、学生不准擅自进入机房看书、看报、听音乐、睡觉等做与上机无关的事;不准两人或多人使用一台机器。维护机房环境卫生,请勿在机房内吃东西,吸烟,勿随地吐痰,乱丢口香糖、杂物。爱护机器设备和一切公共财物。
9、严禁师生在机房内观看、传播黄色光碟,严禁从网上下载黄色或反动的文章、图片、影片。不得擅自改变计算机内的软件环境,设置密码;不得擅自打开或关闭电源开关;不得擅自移动或搬动机房内一切设备,包括计算机、空调等。
信息技术中心东湖校区综合实验室
2011
年10
月20
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