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公共多媒体教室借用手续,简化借用流程(具体流程见),按照学校群众路线要求,本部门对公共多媒体教室借用提出以下建议:
1、 因调课上课使用公共多媒体教室只需教务处批准即可,不需要加盖公共多媒体教室借用专用章。
2、 教室借用单中借用人栏请务必填写负责老师姓名,因客观原因无法填写请手写改正;借用人电话栏填写手机号码,以便追寻未及时归还的钥匙;借用理由请按实际情况填写。
3、 为不影响正常使用,建议借用公共多媒体教室请至少提前一天时间办理手续。
4、 正常上班时间原则上多媒体钥匙由老师领还,晚上或周末可由老师指定学生领还,但学生领取时间必须抵押该学生身份证领取钥匙。
5、 杜绝一切商业活动使用公共多媒体教室,欢迎各位老师同学监督,发现后坚决追究当事老师责任。